木質防火門由木質防火門門芯加上下二層裝飾門組合而成,很多的木質防火門生產廠家只加工木質防火門門芯,另外二層裝飾板加上油漆都是外加工而成,這一部分也由很多的家居廠,普通木門廠都可以完成。
 木質防火門框及扇材料、安裝要求
 1 木質防火門應采用窖干法干燥的木材,含水率不應大于12%。
 2 門扇玻璃應采用不影響木質防火門耐火性能試驗合格的產品。
 3 木質防火門如有允許限值以內的死節及直徑較大的蟲眼等缺陷時,應用同一樹種的木塞加膠填補,對于清油制品,木塞的色澤和木紋應與制口一致。
 4 在木質防火門的結合處和安裝小五金處,均不得有木節或已填補的木節。
 5 五金配件應是經國家消防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定型配套的產品。
 6 木質防火門宜為開門,必須啟閉靈活(在不大于80N的推力作用下即可打開)。并具有自行關閉的功能。
 7 用于疏散通道的木質防火門應破例有在發生火災時能迅即關閉的功能,且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宜裝鎖和插銷。
 8 帶有子口的雙扇或多扇木質防火門或多扇木質防火門必須能順序關閉。
 9 木質防火門與門框與門扇搭接的裁口處宜留密封槽。且鑲填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條。
 10 木質防火門的制作要求。
 a)  門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門扇應采用雙榫連接。框、扇拼裝時,榫槽應嚴密嵌合,應用膠料皎接,并用皎楔加緊。
 b) 在潮濕地區,I級品應采用耐水的酚醛樹脂膠,II級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樹脂膠。
 c) 表面包飾面時,邊框和橫楞必須在同一平面上,面層及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應在橫楞和上、下冒頭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以防受潮脫膠或起臌。
  一、木質防火門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門扇應采用雙榫連接。框、扇拼裝時,榫槽應嚴密嵌合,應用膠料皎接,并用皎楔加緊。
 注:在潮濕地區,I級品應采用耐水的酚醛樹脂膠,II級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樹脂膠。
 二、制作膠合板門(包括纖維板門)時,邊框和橫楞必須在同一平面上,面層及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應在橫楞和上、下冒頭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以防受潮脫膠或起臌。
 三、 門的制作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表面閔凈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錘印;
 2. 框、扇的線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割角、拼縫應嚴實平整;
 3. 小料和短料膠合門及膠合板或纖維板門扇不通話脫膠。膠合板不允許刨透表層單板和戧槎;
4. 門制作析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的規定。
 注:高、寬尺寸,框量內裁口,扇量外口。  
 四、 當條件具備時,宜將門扇與框裝配成套,裝好全部小五金,然后成套安裝。 
 在一般情況下,則應先安裝門框,然后安裝門扇。 
 五、木質防火門制成后,應立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防止受潮變形。  
 六、 門小五金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小五金應安裝齊全,位置適宜,固定可靠; 
 2.合頁距門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 l/10,并避開上、下冒頭,安裝后應開關靈活; 
 3.小五金均應用木螺絲固定,不得用釘子代替。應先用錘打入 l/3深度,然后擰入,嚴禁打入全部深度。采用硬木時,應先鉆2/3深度的孔,孔徑為木螺絲直徑的0.9倍; 
 4.不宜在中冒頭與立挺的結合處安裝門鎖; 
 5. 門拉手應位于門高度中點以下,門拉手距地面以0.9一1.05m為宜。